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市**县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采购范围:产线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AGV车、产线工站、PACK安装助力臂、电动叉车、门板安装助力臂、安装调试费用、运输费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8.服务期:签订合同起至全部服务完成
9.项目预算:210万元
10.项目类别:货物类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能证明生产资质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至少有一份类似合同业绩。
4.人员要求:/。
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11日10时30分。
2.采购文件获取: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发布后,供应商应当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youzhicai.com/,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线下获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过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1日10时30分(**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商厦国际城A座11楼1111号
备注: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30分。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经开区管鲍路S12****集团大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5****325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中心G1栋905室
联 系 人:刘工 韦工
电 话:182****7987 177****8921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0551-****2553。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产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1日
开启日期:2025年11月11日10时3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响应报价:****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公司
响应报价:****556.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公司
响应报价:****794.00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上发布。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经****中心G1栋905室,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2****7987。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经开区管鲍路S12****集团大楼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5****3258
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中心G1栋905室
联系人:刘工、韦工
电 话:182****7987、177****8921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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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