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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6138017 | 建设单位法人:陈信伟 |
| 边喜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县 |
| ******县天鹅路35号院北侧12号 |
| **县白西地熔剂用石英岩矿开采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县 **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县 |
| 经度:86.569167 纬度: 42.5980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9 |
| 巴环评价函〔2023〕2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6138017001W |
| 2025-09-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165.35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61380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众联****公司 |
| ****2801MA788CNXXD | 验收监测单位:**绿格洁瑞****公司 |
| 916********8769623 | 竣工时间:2024-03-10 |
| 2025-09-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5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14cOCS9 |
| 山坡式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量为50万t(18.94万m3)年熔剂用石英岩原矿,开采标高为3270m~3684m,设计采用挖掘机铲装至自卸汽车运矿的采剥工艺。该项目矿石无破碎筛分工序,挖掘开采后直接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山坡式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量为50万t(18.94万m3)年熔剂用石英岩原矿,开采标高为3270m~3684m,设计采用挖掘机铲装至自卸汽车运矿的采剥工艺。该项目矿石无破碎筛分工序,挖掘开采后直接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采范围0.84km2,占地面积为47.14公顷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范围0.84km2,占地面积为47.14公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剥离 矿山露天开采需进行采剥,采剥方法为自上而下逐台阶开采,采场采用单台阶生产,生产台阶高度为15m,生产台阶坡面角为65°。为了保证生产安全,各开采水平工作面皆垂直矿体走向布置,沿矿体走向自西向东推进。当上部开采台阶即将结束时,便可进行下一个开采台阶的准备工作,以形成连续稳定的生产条件。 矿山露天开采采剥需要剥离矿体上的覆土,此过程由于剥离挖掘设备运行会产生粉尘、噪声、剥离表土和废石,造成生态破坏。 (2)凿岩穿孔 钻机采用柴油机驱动,****公司提供,进行凿岩穿孔,以便后续爆破使用。此过程产生粉尘及噪声。 (3)爆破 矿山委托有资质爆破单位进行深孔爆破,矿山企业自身不进行爆破及运输、存储爆破物质等,所需民爆物品的领取、运输、使用、退****公司进行操作。此过程产生粉尘、噪声及振动影响。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本矿的最小安全距离为300m,采场爆破影响范围约120.67万m2左右。 (4)捣碎、铲装 对于部分大块矿石使用挖掘机自带的捣碎锤进行捣碎成小块矿石,然后利用铲装机将矿石装载在运输车辆上。此过程产生粉尘、噪声及废石。 (5)汽车运输 矿石外运由协议运输单位进行,运输车辆为30t自卸汽车,为符合国家现行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此过程产生扬尘、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1)剥离 矿山露天开采需进行采剥,采剥方法为自上而下逐台阶开采,采场采用单台阶生产,生产台阶高度为15m,生产台阶坡面角为65°。为了保证生产安全,各开采水平工作面皆垂直矿体走向布置,沿矿体走向自西向东推进。当上部开采台阶即将结束时,便可进行下一个开采台阶的准备工作,以形成连续稳定的生产条件。 矿山露天开采采剥需要剥离矿体上的覆土,此过程由于剥离挖掘设备运行会产生粉尘、噪声、剥离表土和废石,造成生态破坏。 (2)凿岩穿孔 钻机采用柴油机驱动,****公司提供,进行凿岩穿孔,以便后续爆破使用。此过程产生粉尘及噪声。 (3)爆破 矿山委托有资质爆破单位进行深孔爆破,矿山企业自身不进行爆破及运输、存储爆破物质等,所需民爆物品的领取、运输、使用、退****公司进行操作。此过程产生粉尘、噪声及振动影响。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本矿的最小安全距离为300m,采场爆破影响范围约120.67万m2左右。 (4)捣碎、铲装 对于部分大块矿石使用挖掘机自带的捣碎锤进行捣碎成小块矿石,然后利用铲装机将矿石装载在运输车辆上。此过程产生粉尘、噪声及废石。 (5)汽车运输 矿石外运由协议运输单位进行,运输车辆为30t自卸汽车,为符合国家现行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此过程产生扬尘、噪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和生产过程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砂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喷雾洒水,降低粉尘产生量;成品堆放过程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减少二次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二级标准限值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限值1.0mg/m3。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36t/d(907.2t/a)。生活区设置化粪池,定期清运。 3.项目营运期机械噪声经过基础减震、消声措施,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弃土废石、废机油、生活垃圾。废石分区暂存于废石场,用于后期**回填及生态恢复;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0m3),设备及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定期由有危废运输资质单位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带回当地城镇垃圾收集场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和生产过程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砂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喷雾洒水,降低粉尘产生量;成品堆放过程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减少二次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二级标准限值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限值1.0mg/m3。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36t/d(907.2t/a)。生活区设置化粪池,定期清运。 3.项目营运期机械噪声经过基础减震、消声措施,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弃土废石、废机油、生活垃圾。废石分区暂存于废石场,用于后期**回填及生态恢复;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0m3),设备及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定期由有危废运输资质单位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带回当地城镇垃圾收集场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来自工程建设对土地的扰动,工程的实施占用了一定面积的土地,永久地改变了土地的利用方式,减弱了土地的生态功能,并对其中生长的极少量动植物产生不利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结束后,迹地恢复绿化,所选植被为当地常见植物。运营期间无污染投诉及纠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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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洒水车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洒水降尘 | 本项目202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监测期间,项目区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266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1 | 机械噪声经过基础减震、消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机械噪声经过基础减震、消声措施 | 本项目2025年9月17日~9月18日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四侧厂界昼间最大值为53dB(A),夜间最大值为42dB(A)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60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5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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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