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沙井大道39****贸易中心A4号楼1单元5层502号房
邮编:533000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193******39
我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15时50分收到质疑人以书面****公司代理的2025年**区重大民生实事服务群众健身项目(****)的质疑函原件,****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经与采购人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项目中标单位“广****公司”所投标的健身器材(品牌“忧华”)未通过NSCC国体认证,****政府专项政****总局质量监管要求,其投标文件应属无效,中标资格应予以取消。
质疑事项1答复:经向采购人核实,本项目的项目预算****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体发〔2025〕25号)下达的**市市本级预算资金,本项目不参考执行《2025年**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更新实施方案》的建设标准,且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竞标产品有NSCC国体认证。广****公司所竞标的健身器材(品牌“忧华”)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不成立。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要求第14项“EPDM橡胶地垫”货物技术参数“▲2、EPDM橡胶颗粒按照GB36246-2018、GB/T43564-2023检测合格,要求型式检验,其中高聚物总量≥20%,气味等级≤3。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构成指向性条款,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
质疑事项2答复: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的规定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需求,经核实目前国内市场具备生产EPDM环保橡胶地垫资质的厂家,且能提供型式检验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2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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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