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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右中旗8万吨/年肉羊屠宰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科右中旗8万吨/年肉羊屠宰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科右中旗8万吨/年肉羊屠宰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项目性质:** 总投资:12613.57 万元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 44574.02 平方米(66.86 亩),总建筑面积28232.29 平方米,其中屠宰加工区 20330.69 平方米,冷藏区7901.6 平方米。屠宰加工区中屠宰加工车间 11907.4 平方米,办公区 3528 平方米,附属用房 2197 平方米,污水池 312 平方米,胃容物间 156 平方米,地下集粪间 2230.29 平方米。冷藏区中冷藏库 7691.6 平方米,车库 210 平方米。购置屠宰分割、深加工、低温仓储设备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科尔****工业园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刘冰雪,151****3898 地址:**自治区**科右前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电话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提供相关要求与建议; (2)公示期间如有公众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完善的公众意见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等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