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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予以审查**青拓镍业二号路隧道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交投司〔2025〕16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政府〔2024〕271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拓镍业二号路隧道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设计起点位于**市**村,与远期环湾东路相衔接,由北向南穿王岗头隧道后,终点与鼎信镍业厂区1号路平交,道路全长约1.289公里,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24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隧道段为分离式隧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9984.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地点:**市湾坞镇。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文件安发改审批〔2023〕49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