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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发能****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2MA1111UT6Q | 建设单位法人:刘伟伟 |
| 李重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汤池镇前汤池村 |
| 水发能****公司合惠**200MW风力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汤池镇和博洛铺镇境内 |
| 经度:122.400 纬度: 40.32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07 |
| 营行审〔2022〕1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1980 |
| 1860 | 运营单位名称:水发能****公司 |
| ****0882MA1111UT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25MA108PTR6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2********0999411 | 竣工时间:2025-08-04 |
| 2025-08-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05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场址位于**市周家镇、汤池镇、黄土岭镇、博洛铺镇(具体地点见“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升压站、35kv架空线路及电缆沟、接地网、场内道路等。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200MW,拟安装40 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组配套1台35kV ****电站;8回35kV架空线路总长度 69km;220kV 升压站占地面积约约 16605㎡,总建筑面积 2693.64㎡,安装2台100MVA主变压器;**场内道路12.6km。预计项目年上网电量为605000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3025h,容量系数 0.345 | 实际建设情况:场址位于**市周家镇、汤池镇、黄土岭镇、博洛铺镇(具体地点见“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为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升压站、35kw架空线路及电缆沟、接地网、场内道路等。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组配套1台35kV****电站;8回35kV架空线路总长度69km;220kV升压站占地面积约约 16605㎡,总建筑面积 2693.64m,安装2台100MVA主变压器;**场内道路 2.66km。预计项目年上网电量为605000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3025h,容量系数 0.345。 |
| 合理性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电场发电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选用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40台,并配套建设40****电站。场内线路采用35kV架空线路,40台风力发电机组汇成8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本项目**220kV升压站,所发电力经一回220kV架空输电线路送至电网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场发电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选用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40台,并配套建设40****电站。场内线路采用35kV架空线路,40台风力发电机组汇成8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本项目**220kV升压站,所发电力经一回220kV架空输电线路送至电网系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区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将在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光影影响的10台风机主机上加装光影控制系统,通过对不同时间、地点、运行工况下的风电机组采用相应控制方法,通过偏航控制对阳光照射叶轮产生的光影进行扇区管理,能够在不影响发电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证发电机组运行时的光影污染最小化。选低噪声设备,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用减速叶片等。生态保护:优化风电机组位置,减少植被破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免对植物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合理绿化,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定水土保持控制目标,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量。施工期固废:①建筑垃圾(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施工垃圾采用“土石方在本地区就地平衡的原则—尽量减少土石方量,降低土石的移动”,施工挖掘剩余弃土、残土全部用于修建道路和场地平整,不外排。 运营期固废:①危险废物: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暂存企业**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在升压站、主控制楼区域,植树种草进行绿化,绿化系数要求达到15%以上。在场区道路两侧路边沟土挡上栽植紫穗槐和草坪进行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区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已将在可能对周围居民造成光影影响的10台风机主机上加装光影控制系统,通过对不同时间、地点、运行工况下的风电机组采用相应控制方法,通过偏航控制对阳光照射叶轮产生的光影进行扇区管理,能够在不影响发电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证发电机组运行时的光影污染最小化。选低噪声设备,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用减速叶片等。生态保护:优化风电机组位置,减少植被破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免对植物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合理绿化,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定水土保持控制目标,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量。施工期固废:①建筑垃圾(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施工垃圾采用“土石方在本地区就地平衡的原则—尽量减少土石方量,降低土石的移动”,施工挖掘剩余弃土、残土全部用于修建道路和场地平整,不外排。 运营期固废:①危险废物: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暂存企业**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20m2)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在升压站、主控制楼区域,植树种草进行绿化,绿化系数要求达到15%以上。在场区道路两侧路边沟土挡上栽植紫穗槐和草坪进行绿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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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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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各种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各种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 验收监测期间,升压站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35.1-48.2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31.1-42.1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45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
| 1 |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 统一收集到附近村屯专门设置的垃圾箱中,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废蓄电池暂存于20m2危废暂存间内,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③主变压器废油,事故状态下排入1个40m3 的事故油池(渗透系数≤10-10cm/s),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 废机油、废变压器油专用防渗容器收集 后暂存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据现场勘察和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风机更换的废蓄电池和废油抹布、废油、废油桶、事故状态产生的废油,验收阶段尚未产生,经收集后存放于厂内已建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818597-2023)要求。 |
| 1 | 施工结束后所有道路路面恢复至3.5m宽以内,将两侧加宽的道路恢复原植被。运行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植被存活率,播撒草种,改善场区环境。对永久占地进行生态补偿。风机周围适当扩大面积播撒草籽,道路两侧适当扩大面积播撒草籽、栽植树木,建设生态集中恢复区。长期租用土地到期后,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植被。 | 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妥善保存剥离表土并及时回填复垦。场内道路在施工结束后,**道路恢复为不大于 3.5米宽。风机及箱变区、场内道路、升压站等区域按照“报告表”提出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措施予以落实,并采取适时补种、日常养护等措施,确保生态恢复效果。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协商选择适宜的集中生态建设区实施生态补偿。 |
| 1 |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应急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在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 已经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应急装备和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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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妥善保存剥离表土并及时回填复垦。场内道路在施工结束后,**道路恢复为不大于3.5米宽。风机、输电线路、场区道路、升压站等区域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植被和生态恢复措施予以落实,并采取适时补种、日常养护等措施,确保生态恢复和绿化效果,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协商选择适宜的集中生态建设区实施生态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妥善保存剥离表土并及时回填复垦。场内道路在施工结束后,**道路恢复为不大于 3.5米宽。风机及箱变区、场内道路、升压站等区域按照“报告表”提出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措施予以落实,并采取适时补种、日常养护等措施,确保生态恢复效果。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建****政府有关部门协商选择适宜的集中生态建设区实施生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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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