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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诺美工程****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组织有关单位对《**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重兴镇三支渠产业路道路硬化建设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馈,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水库移民工作 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199****6498
建设单位:****水库移民工作 办公室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诺美工程****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