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服务 |
| 其他 |
| dxzwfwj2020 |
| 财政性资金 |
| 17.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市**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管理局513室 |
| 2025年11月21日 16时00分 |
| 比选 |
|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企业规模为中(小微)企业。 |
|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7万元整,比选响应单位应在17万元以内自行报价。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参选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与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参选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1.按照比选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服务要求,****政府****机关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常态化监测服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系统扫描结合人工核查的全面检查,同时具季度总体测评报告及具体问题单个检查报告。 2.监测指标覆盖《****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3.响应比选人临时要求,为指定的个别账号开展即时监测服务并提供监测结果,帮助比选人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 |
| **** | 项目名称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服务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区 | |
| dxzwfwj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17.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管理局513室 | |
| 2025年11月21日 16时00分 | ||
| 比选 | ||
|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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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企业规模为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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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7万元整,比选响应单位应在17万元以内自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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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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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选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与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参选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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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照比选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服务要求,****政府****机关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常态化监测服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系统扫描结合人工核查的全面检查,同时具季度总体测评报告及具体问题单个检查报告。 2.监测指标覆盖《****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3.响应比选人临时要求,为指定的个别账号开展即时监测服务并提供监测结果,帮助比选人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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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旭 |
| 010****6407 |
| **市**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管理局 |
| 沈旭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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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管理局 | 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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