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00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滨路与规划路交叉口西侧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商务金融用地 | 1009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08 | |||
| 场地平整: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交地(按现状标高) 基础设施:地块红线外达“四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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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22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备注: 1.竞得人超过合同约定交地时间30日拒不配合办理交地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地块,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并且已缴纳出让金中竞买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 2.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负责缴交部分)、地价评估费(1.0015万元)不含在地块地价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2.该地块出让后仅可整体进行登记、转让(或销售),不可分割登记、转让(或销售)。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到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到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04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2月05日 10时00分在连****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服务中心(**县文笔路1****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1-****7083、0591-****6469
开户单位:连****服务中心,连****服务中心,连****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银行**县支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118********0012856,140********00017669,350********70000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