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金华-磐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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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11-12 16:21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万套塑料餐具、200万条塑料管和50万只刷子项目

****

**县新渥街道新工路 2 号

项目属于**性质,购置注塑机、混料机、切割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00万套塑料餐具、200万条塑料管和50万只刷子项目。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未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挤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DA001);木加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包括消声、减振,利用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废:危险固废保存在危废仓库,定期由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保存到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

2

年产20万只铝合金轮毂项目

****公司

**县新**枫园路10号

项目属于**性质,拟购置熔化炉、重力铸造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0万只铝合金轮毂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未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熔化、铸造、脱模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喷漆/烘干/洗枪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初效过滤棉+三级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其他地区的间接排放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企业正常营运时,厂界四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铝渣、铝灰、铝屑、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隔油废油、槽液槽渣、废槽液、污泥、废清洗剂、漆渣、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滤纸、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钢丸、收集 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与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5235 传真:0579-****5510

通讯地址:**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县365****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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