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15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芗**浯三路以北漳华路以西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1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三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三类工业用地 | 71527 |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3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15 | ||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水、通路、通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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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268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者应同时报名申请竞买,并须同时提交联合竞买者各人所占比例份额协议书。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厅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11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12月05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宗地以"三通一平”净地供地。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3、本次挂牌地块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成,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竞得人自费承担,并应根据评估报告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建设。 4、只有通过网上注册申请竞买的单位和个人方可参与网上挂牌交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 5、本次挂牌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直接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 6、受让人与挂牌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8、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9、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0、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11、其它事项详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和其它文件。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芗**胜利西路871号
联 系 人:林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6-****03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胜利路支行
开户账号:161********004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