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审批
山东-滨州-邹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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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日期:2025-1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3日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290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67号,****环境局**分局1104室

邮编:256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西(会仙)220kV 输变电工程

站址:**省**市**市**镇**琳海****公司院内。

线路:**省**市**市境内。

****

**博****公司

本项目 220kV 线路路径长度 19.556km,其中价值补偿线路已有部分路径17.98km、价值补偿线路完善部分**线路路径0.2km、**线路路径1.376km。分段描述如下:

(1)******西(会仙)220kV 线路工程(价值补偿线路已有部分)路径长度 17.98km。其中双回路导、地线已完成架设线路 7.271km,双回路导线已完成架设、地线未架设线路 1.246km,双回路导线已架设两相、地线未架设线路 0.542km,双回导线、地线均未架设线路 7.336km;单回路导、地线已完成架设线路 0.514km,单回路导线完成架设、地线未架设线路0.428km,单回路导、地线未架设线路 0.353km,单回导线完成架设、地线架设一根线路 0.144km,单回路导线架设一相、地线架设一根线路 0.146km。

(2)******西(会仙)220kV 线路工程(价值补偿线路完善部分)路径长度 9.981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 0.2km,完善双回导线已完成架设、地线未架设线路 1.246km,双回路导线已架设两相、地线未架设线路 0.542km,双回路导线、地线未架设线路6.922km;单回路导线完成架设、地线未架设线路0.428km,单回路导、地线未架设线路 0.353km,单回路导线完成架设、地线架设一根线路 0.144km,单回路导线架设一相、地线架设一根线路 0.146km。

(3)******西(会仙)220kV 线路工程(**部分)路径长度1.376km。 其中双回架空线路0.703km;单回架空线路0.673km。

变电站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包括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物。输电线路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电站选址和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2)变电站在布置形式上,220kV 配电装置和 110kV 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GIS 布置,可有效减小站区围墙外工频电场的影响。

(3)项目实践中,导线至被跨(钻)越物的最小垂直距离,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执行。为降低架空线路对线路沿线的电磁环境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抬高线路架设高度的措施。根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设计中单回架空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处对地垂直距离不小于12m,双回架空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处对地垂直距离不小于23m。跨越民房和企业处架空输电线路的净高度均在 6.0m 以上,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

2、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招标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有噪声级的要求,噪声源强不大于67.9dB(A)。

(2)合理布置主变等设备,利用防火墙、配电装置楼的阻隔和距离衰减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3)架空导线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

3、废水防治措施

变电站在运行期间采用雨水与生活污水分流排水方式,站内雨水经集水井排至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站内卫生间、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防治措施: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

(2)废铅蓄电池防治措施: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经核实,本项目铅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一般为 8~10 年,每次更换将产生 208 块废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退运后,不在站内暂存,按照《****公司电网废弃物环境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事故油以及含油污水防治措施:根据设计资料,主变贮油坑、总事故贮油池以及从主变贮油坑到总事故贮油池的排油管道均设计防渗处理措施。防渗措施如下:采用 C35 抗渗混凝土现场浇制,抗渗等级 P6,施工时候混凝土内掺入高效抗裂防水剂,以防止大体积混凝土的收缩裂缝出现。为提高油池现浇混凝土的抗渗性能,油池底部垫层先抹水泥砂浆防水层后,再进行钢筋混凝土底浇筑,油池内壁、底板顶面抹 20mm 厚 1:2 水泥砂浆加 5%防水粉。同时池壁加双层双向钢筋网以加强混凝土抗裂作用。地基夯实,要求地基土压实系数大于 0.97,以保证结构沉降为柔性均匀沉降,不致因不均匀沉降产生剪切裂缝。

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以及含油污水排入贮油坑,通过排油管道进入总事故贮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后的水进入雨水收集系统后排至厂区排水系统,余下的事故油以及含油污水暂时贮存于事故油池。事故油以及含油污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事故油以及含油污水不外排,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按照《****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第 6.7.8 条和第 6.7.9 条规定要求设计了主变贮油坑及总事故贮油池等事故油以及含油污水收集系统。

(2)主变贮油坑及总事故贮油池等事故油以及含油污水收集系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了防渗处理。

(3)变电站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报警仪等自动保护系统。

公示版-******西(会仙)220kV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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