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披露问题描述
**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024年6月调查发现,**市玉龙县龙蟠乡岩羊村一家紧邻**江边的砂石料场,存在大量砂石料裸露堆放,未采取相关降尘、防尘措施,重型卡车频繁往来,扬起漫天灰尘,洗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淤泥弃料随意倾倒在河道内,未办理取水证违规取水等问题。玉龙县砂石料场侵占****线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依法责令停止违法堆放砂石侵占河道和违规取水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处置河道内淤泥垃圾,恢复河道畅通。规范建设堆料场、加工区污染防治设施,推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有效减少生产、运输扬尘污染。
三、整改情况
1.配备了洒水车,每日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时洒水降尘;堆料区实现遮阴网覆盖,覆盖面积1800平方米;装卸物料时同步洒水,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扬尘。县生态环境部门于2025年8月对该企业砂石料堆放区未采取抑尘措施进行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2.所涉企业租用料仓,用以存放清运已倾倒淤泥和建筑垃圾,河道内倾倒的淤泥和建筑垃圾已由所涉企业全面清运,清运方量为110立方米。
3.县水务部门于2025年5月责令所涉企业立即停止侵占河道行为,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堆放砂石料,并对河道管理范围线设立围栏遮挡;责令所涉企业清运管理范围内砂石料2150****公司租用的料仓堆放。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各级河湖长严格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履职,切实提高使用“河掌云”巡河率,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提醒,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研判,对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4.县水务部门责令所涉企业立即停止未办理取水许可的违规取水行为,于2025年5月责令所涉企业拆除取水设备。并对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000元;对**江沿线河道采砂符合取水许可条件的4家取水单位下达取水许可决定书。
为全面了解龙蟠乡周边居民群众对2024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玉龙县砂石料场侵占****线等问题亟待解决的处理结果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受访群众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若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9日18:00前以书面****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126.com,电话:0888-****555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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