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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4MACLTCNY3Q | 建设单位法人:李干斌 |
| 李干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赣中玻璃灯饰工业城 |
| ****年回收10000辆报废汽车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赣中玻璃灯饰工业城(新****公司内) |
| 经度:115.41988 纬度: 27.7280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4 |
| 干环评字〔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4MACLTCNY3Q001Q |
| 2024-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4MACLTCNY3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824MACLTCNY3Q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8MA****923A | 竣工时间:2024-10-15 |
| 2024-12-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05 |
| 2025-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view1-10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拟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322平方米,建设年回收10000辆报废汽车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拟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322平方米,建设年回收10000辆报废汽车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废汽车-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汽车存储-拆解-剪切、打包-存储和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报废汽车-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汽车存储-拆解-剪切、打包-存储和管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油抽取工序废气、危废贮存库挥发废气、剩余废油挥发废气、切割粉尘和食堂油烟等。废油抽取工序废气、危废贮存库挥发废气、剩余废油挥发废气等非甲烷总烃、切割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烟囱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处置”的原则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处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后,通过油水池、初期雨水池、油水分离机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汇合成综合污水,综合污水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较严者要求后纳管排****处理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各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消音、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区绿化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废镍氢动力蓄电池、其它不可利用物、废油液、废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净化剂、废电路板(含电容)、废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废催化转化器、废含油抹布、废制冷剂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废镍氢动力蓄电池委托**回收单位处置;废油液、废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净化剂、废电路板(含电容)、废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废催化转化器、废含油抹布、废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并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一般固废暂存间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其它不可利用物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车间、油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隔油池、化粪池、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漏处理,厂区内露天车辆堆放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油抽取工序废气、危废贮存库挥发废气、剩余废油挥发废气、切割粉尘和食堂油烟等。废油抽取工序废气、危废贮存库挥发废气、剩余废油挥发废气等非甲烷总烃、切割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烟囱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处置”的原则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处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后,通过油水池、初期雨水池、油水分离机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汇合成综合污水,综合污水达****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较严者要求后纳管排****处理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各类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消音、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区绿化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废镍氢动力蓄电池、其它不可利用物、废油液、废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净化剂、废电路板(含电容)、废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废催化转化器、废含油抹布、废制冷剂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废镍氢动力蓄电池委托**回收单位处置;废油液、废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净化剂、废电路板(含电容)、废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废催化转化器、废含油抹布、废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并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一般固废暂存间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其它不可利用物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车间、油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隔油池、化粪池、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漏处理,厂区内露天车辆堆放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6083 | 0 | 0 | 0 | 0.608 | 0.608 | |
| 0 | 0.614 | 0 | 0 | 0 | 0.614 | 0.614 | |
| 0 | 0.038 | 0 | 0 | 0 | 0.038 | 0.0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34 | 0 | 0 | 0 | 0.834 | 0.834 | / |
| 1 | DW001 | ****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中从严值 | 化粪池、油水分离器 | 已监测 |
| 1 |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 | 已监测 |
| 1 | ZS00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隔声减振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生产车间、油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隔油池、化粪池、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漏处理,厂区内露天车辆堆放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源。 | 已进行分区防渗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废镍氢动力蓄电池、其它不可利用物、废油液、废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净化剂、废电路板(含电容)、废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废催化转化器、废含油抹布、废制冷剂和员工生活垃圾等。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废镍氢动力蓄电池委托**回收单位处置;废油液、废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净化剂、废电路板(含电容)、废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废催化转化器、废含油抹布、废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分类堆放,并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一般固废暂存间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其它不可利用物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废织物以及其它不可利用垃圾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废锂离子动力电池、废镍氢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电池储存区,定期****公司处理;废油液、废油液(油水分离机)、废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净化剂、废电路板(含电容)、废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废催化转化器、废含油抹布、废制冷剂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5#车间内设置200m2的危废暂存间。1#车间内设置一处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 |
| 1 | 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 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已开展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将按要求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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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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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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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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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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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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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