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7MADK537T69 | 建设单位法人:郑学妹 |
| 卫金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工业园区(原糠醛厂院内) |
| ****玻璃器皿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54-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12.340556 纬度: 37.33972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8 |
| 祁生环函字〔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7MADK537T69001W |
| 2024-1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 |
| 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7MADK537T6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7MADK537T6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D84W55X2 | 竣工时间:2025-07-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玻璃器皿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祁****工业园区。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喷色、手绘、描金、贴花、镀膜、固化、激光打标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玻璃器皿100万只。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该项目于2024年6月21日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查处。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及《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我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目前建设喷色、手绘、描金、贴花、固化生产线工序,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尚未建设激光打标工序、电镀膜工序设施。实际年加工约80万只玻璃制品,总投资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
| 本项目未建设镀膜和激光打标生产线,实际年加工玻璃器皿80万只。此次进行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玻璃器皿100万只。本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年加工约80万只玻璃制品,总投资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
| 本项目未建设镀膜和激光打标生产线,实际年加工玻璃器皿80万只。此次进行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色、手绘、描金、贴花、镀膜、固化、激光打标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喷色、手绘、描金、贴花、固化生产线 |
| 本项目未建设镀膜和激光打标生产线,实际年加工玻璃器皿80万只。此次进行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区不供暖,办公区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并对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使用环节实施有效管控。喷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同手绘、描金、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抽真空系统真空泵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喷色、描金、手绘、固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表1其他行业的排放限值;激光打标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以及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有机废气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及表B.1的排放限值。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配套相应处理能力和效率的污染防治设施,选用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并做到足量添加、及时更换。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玻璃器皿清洗废水、真空泵冷却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纯水制备,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园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玻璃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除尘袋、除尘灰收集后外售;沉淀池底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纯水制****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鉴别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废真空泵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规范设置危废标识牌,按规定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了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全封闭;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并对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使用环节实施有效管控。喷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同手绘、描金、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打标工序及电镀膜工序未建;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配套相应处理能力和效率的污染防治设施,选用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并做到足量添加、及时更换。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玻璃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洒水抑尘,不外排。严格落实了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区设置时考虑了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运输车辆禁鸣、限速行驶,严格控制了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玻璃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沉淀池底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纯水制****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规范设置危废标识牌,按规定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
| 项目未建设镀膜和激光打标生产线,实际年加工玻璃器皿80万只。此次进行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道路和地面全部硬化,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规范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口设置。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污染物****生态环境局**分局核定的颗粒物0.04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13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相关要求公示项目建成、调试、竣工验收信息。项目投运前,应取得排污手续,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项目在履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同时,必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在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内容开工建设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按要求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运营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生态****执法队要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760 | 0 | 0 | 0 | 0 | 276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42 | 0 | 0 | 0 | 0 | 0.042 | 0 | / |
| 0.13 | 0 | 0 | 0 | 0 | 0.13 | 0 | / |
| 1 | 沉淀池 | / | 沉淀池 | 废水不外排 |
| 1 | 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表1 | 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 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平均值为3.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8kg/h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9.7dB(A)-55.0B(A)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