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年闽豫寻根研学之旅(三次)成交公告
一、比选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青年闽豫寻根研学之旅(三次)
三、成交信息
|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 | **市**区杏锦路386号201室 | 36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金额(元) | 服务 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标准 | 服务 时间 |
| 1 | 2025年**青年闽豫寻根研学之旅(三次) | 366000元 | 组织35名及以上**青年(需长期居住在**本岛或者**、马祖)开展7天6夜的**青年闽豫台宗源寻根研学体验营活动。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肖贵津、庄文新、袁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的中标(成交)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下浮20%,低于1000元按1000元收取。③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
****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缴纳服务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100********0010001。
代理费收费金额:4392元(人民币)
收取对象: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根据比选文件资格审查1.4第二项“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响应人资格性审查结果均为通过。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公司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写商务条件响应表,根据比选文件商务符合性要求“不满足比选文件带★号的条款或注明响应无效的条款的视为无效响应。”其符合性不通过。其余响应人符合性审查结果均为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 址:**市**区东水路76号
联系人:袁媛
联系电话:****8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官前路8号省外文大院3号楼4层
联系方式:苑亚敏、江林河、苑佩佩 0591-****5135、177****9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亚敏、江林河、苑佩佩
电 话:0591-****5135、177****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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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