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6229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29号
成文日期: 2025-11-13
关于乡道Y006未庄****养猪场段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29号
关于乡道Y006未庄****养猪场段养护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乡道Y006未庄****养猪场段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请示》(潭府发〔2025〕1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乡道Y006未庄****养猪场段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乡道Y006未庄****养猪场段养护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乡道Y006未庄****养猪场段。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路线编码为Y****61022,桩号为K0+000~K0+920,,建设里程为0.92公里,路面宽度3.5米,路基宽度4.5米。主要建设方案为:将老路面碎石化处理后利用作为底基层或挖除,重**泥混凝土路面 ,重建面积约3387平方米。路面结构型式 :(1)老路面碎石化处理后重建段 :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8厘米厚级配碎石调平层 +原水泥路面碎石化作底基层 (老路利用部分 )+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 (底基层加宽部分 );(2)老路面挖除重建段 :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2.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二批计划资金及地方配套。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5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