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审批
云南-玉溪-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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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8MA7GM91X57高鹏
******省**市**县
**省**市元****村委会邑慈碑组10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省**市**县 **省**市**县洼垤乡邑慈碑村
经度:102.24895 纬度: 23.48719****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2-09-13
**元审〔2022〕11号
51731.53
141.96****
**********公司
****0102MAC0UMLT3F******公司
915********22615902025-03-10
2025-10-162025-11-13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16ZhAd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直流侧安装容量123.0566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ac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直流侧安装容量129.8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ac
直流侧容量增加6.77336MWp,因为组件容量增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受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电转换产生直流电能,通过地埋电缆进入箱式变压器进行电压变换,由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进入集电线路,通过集电线路进入场区升压站。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受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电转换产生直流电能,通过地埋电缆进入箱式变压器进行电压变换,由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进入集电线路,通过集电线路进入场区升压站。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v(1)污水处理设施: 1)升压站应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0.2m3),设置1个化粪池(容积1m3),设置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分别不低于2m3/d),1座中水暂存池(容积:5m3)。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绿化浇洒,不外排。 2)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地表河流。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排烟管道高于食堂楼顶1.5m高排放。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升压站设1个10m2危废暂存间。 (4)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事故油池:在升压站主变场地设置有效容积为60m3的事故油池一座,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30L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确保事故油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2)分区防渗措施: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10m2)、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升压站内食堂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变压器放置地面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升压站内除重点、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备案。(1)污水处理设施: 1)升压站建设了1个油水分离器(1m3/h)、1个化粪池(容积3m3)、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m3/d,包含**池,容积8.5m3)升压站食堂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医用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池中,回用于站内绿化使用。 2)运行期太阳能板组件清洗废水直接作为组件下方的植被生长用水,不外排。 (2)实际建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食堂建设有1台油烟净化一体设施,油烟经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一体设施处理后,通过内置排烟管道至楼顶高于楼顶1.5m的排烟管道排放。 (4)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升压站主变区域建设有“高压危险 禁止攀爬”“当心触电”和“止步,高压危险”等标识标牌,箱式变压器周边建设有“有电 高压危险”标识牌。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事故油池:升压站建设有1座1个74m3主变事故油池,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采用防渗水泥对事故油池进行人工防腐处理;共建设有31个箱变事故油池,采用的是C30混凝土2.75m3箱变事故油池。 2)分区防渗措施:升压站内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发电机房、蓄电池室、事故油池均为重点防渗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升压站油水分离器为304不锈钢材料,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变压器基础采用了混凝土建设,并涂刷了防渗材料,升压站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3)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已完成备案,备案号:530428-2025-009-L。
(1)中水暂存池容积增加3.5m3,化粪池容积增加2m3,有利于环境保护;(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面积增加44m2;(3)事故油池容积增大,有利于环境保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面积增大。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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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水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GB/T18920-2020) 油水分离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池 ******公司在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2日对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进行了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器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围墙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 升压站四周已建设了围墙,变****中心位置,并建设有基础减震措施 ******公司在2025年8月11日~8月12日对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垃圾收集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 项目在升压站设置了垃圾收集桶,在220kV升压站设置1间54m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施工期:1、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中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用植被,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征占用林地要报请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 (2)施工道路修建时应遵循尽量少破坏地表植被的原则,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并结合工程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对施工临时占用部分进行施工后生态恢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树种和草种尽量选用当地种; (3)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4)****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森林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5)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 2、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降低噪声对动物的影响; (2)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以确保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特别是两栖动物的通道畅通; (3)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乱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3、水土保持措施 (1)尽可能的避开在大风和雨天条件下施工,及时做好裸露面的覆盖挡护措施; (2)在满足工程施工、光伏板安装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小该区域的扰动面积和对地表的扰动程度; (3)建设期应加强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其运行状况,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或整改措施。场地回填时要做到及时分层压实,土石方和砂石料应尽量避免过高,尽量缩短堆放周期,若造成临时堆放,应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措施。 (4)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 (5)按照主体设计在道路内侧布设排水沟,加强后期运行管护,保证排水沟通畅。 (6)严格控制道路施工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7)在工程建设后期,对道路两侧边坡和施工作业面进行绿化恢复,需场内道路区内呈带状分布,施工期道路开挖的土方及剥离表土分别堆放在沿线一侧,对临时堆土带的临时拦挡措施,临时拦挡采用编织土袋拦挡,沿堆土带外侧单侧布设。 (8)工程建设后期,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迹地清理,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绿化恢复。 (9)严格执行《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减少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二、运营期:(1)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项目业主在申报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时,应当同步提交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的承诺书,并在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复后1个月内,向县林草局提交按规定编制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本项目使用的林地为灌木林地和草地,考虑在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区域,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其余区域具备自然恢复条件,为不改变林地用途,不考虑林光互补,但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中的要求。 (2)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不破项目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6)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7****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一、施工期:1、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超范围和超计划占地,光伏组件下方施工过程中仅对桩基区域植被造成了破坏,其他区域保留了现有自然植被,减少了对原有植被的破坏,项目已取得了《****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草原局关于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元林林政许准〔2022〕4号)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玉)〔2022〕46号),项目已委托****在2022年10月编制完成了《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2)项目施工道路遵循了少破坏地表植被的原则,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项目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报批,且已取得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已按照水土保持报告要求采取了植物恢复措施:光伏发电区撒草绿化12.84hm2,升压站区站内绿化276.4m2,检修道路区撒草绿化2400m2,栽植爬藤4800m,施工生产生活区撒草绿化0.32hm2。 (3)光伏方阵区仅对桩基进行硬化,未对光伏场区其他地面进行硬化、破坏原有耕作层,未出现破荒、撂荒情况。 (4)项****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森林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5)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保措施:1)工程措施:升压站区C20砼排水沟216m,浆砌石挡墙315m3;检修道路区浆砌石排水沟2778m,排水涵管150m,表土剥离0.26万m3,沉砂池6座,集水井2座。2)植物措施:光伏发电区撒草绿化12.84hm2,升压站区站内绿化276.4m2,检修道路区撒草绿化2400m2,栽植爬藤4800m,施工生产生活区撒草绿化0.32hm2。3)临时措施:光伏发电区:临时拦挡1500m,临时苫盖5120m2;升压站区: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拦挡140m,临时苫盖800m2;检修道路区:临时拦挡2000m,临时苫盖500m2;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排水沟500m,临时拦挡70m,临时苫盖500m2。 2、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未超范围进行施工,减少了对自然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减小了对动物生境的影响。 (2)项目施工过程中坚持了“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确保了两栖和爬行动物的通道通畅。 (3)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对施工人员保护动物的宣传教育,增强了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场区内及主要路口设有警示牌和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施工人员、光伏电站管理人员在场区内乱砍乱伐、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同时将保护生态环境在施工单位的责任书中进行了明确。 3、水土保持措施 (1)项目未在大风和雨天进行施工,采用防尘网对裸露面进行了覆盖挡护。 (2)项目施工过程中光伏场区除桩基外基本未破坏地表植被,做到了尽量减少对项目区域地表的破坏和扰动。 (3)项目建设过程中设置了专人加强了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道路的截排水沟及沉砂池进行检查,确保其能有效运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补救或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场地回填时做到了及时分层、压实,土石方和砂石料按需要进行采购,避免了大量堆存现象,缩短了现场的堆放周期,并及时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4)项目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加强了管理,严格控制了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进行,未出现超范围施工情形。 (5)按照已按照主体设计在道路内侧布设了排水沟,浆砌石排水沟2778m,排水涵管150m,后期建设单位有专人负责场内截排水沟等设施的管护,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 (6)项目严格控制项目区**检修道路用地范围,未出现超范围的情况。项目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避免了对项目周边区域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水土流失及环保投诉现象。 (7)项目目前已对道路两侧边坡和施工作业面进行了撒草和植树,施工期道路开挖的土石方及剥离表土临时堆放于道路沿线一侧,堆放区域采用防尘网进行了临时覆盖,道路建设完成后及时回用于道路边坡覆土使用,用于撒草恢复。 地埋集电线路埋地后,沟槽开挖产生的土石方边施工边进行了回填,管沟回填结束后,及时对扰动地表采用当地草种进行了撒草绿化。 (8)目前已对施工场地进行了迹地清理,并对扰动区域进行了撒草绿化和植树恢复。 (9)项目已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根据《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可知,本项目已落实了各项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二、运营期:(1)已严格执行了《****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未破坏组件下方自然植被,项目区除桩基用地外建设的空地区域项目已在施工区域进行了撒草和植树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在2022年11月1日取得《****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草原局关于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元林林政许准〔2022〕4号),2022年10月26日取得了《****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玉)〔2022〕46号),并委托编制完成了《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草原局提交了该方案。 (2)项目未出现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破坏项目用地范围外植被的现象。 (3)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为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未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项目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截排水沟、沉砂池等设施的建设,已对空地进行了撒草绿化和植树恢复,光伏发电区撒草绿化12.84hm2,升压站区站内绿化276.4m2,道路区撒草绿化0.248hm2、栽植爬藤4800m,施工营场地区撒草绿化0.32hm2。 (5)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区森林防火工作,采用人工对光伏场区组件下方植被进行定期清理,加强了项目运营及检修期间工作人员野外火源管理,****电站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 (6)项目在光伏场区除了桩基基础进行浇筑外,未破坏其他区域地表植被和产生新的裸露地表,未改变光伏场区其他区域地表用途。 (7)项目未对光伏用地范围外的散生木进行采伐,严格控制了采伐范围。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本项目拟在升压站主变场地设置有效容积为60m3的事故油池一座,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30L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2)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 (3)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围挡,地面采取重点防渗,周围设置围堰。加强对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清运,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将危险废物记入管理台账,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分区防渗措施: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升压站内食堂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变压器放置地面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升压站内除重点、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备案。 (1)项目在升压站主变下方建设了集油坑,并铺设有鹅卵石;升压站建设有1座容积分别为74m3的C30混凝土结构主变事故油池,满足事故状态下升压站内主变的事故油(存油量为41t,体积为45.81m3)储存要求,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项目在每台箱变下方均建设有C30混凝土箱变事故油池,3300kVA和1200kVA箱式变压器旁设2.75m3的混凝土事故油池,3300kVA和1200kVA箱变最大存油量分别为1.54t/1.83m3、1.015t/1.134m3,主变事故油池和箱变事故油池容积均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存油量的要求。 (2)在项目箱变运行过程中,每月均对箱变进行巡检及维护,对箱变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和及时分析。 (3)升压站建设有1间54m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地面及墙面采用了环氧树脂地坪漆防渗材料进行人工防渗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项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了贮存设施、警示等标识标牌;危险废物的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管理。 (4)分区防渗措施: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主变事故油池、蓄电池室为重点防渗区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蓄电池室和发电机房内采用了环氧树脂地坪漆防渗材料进行人工防渗处理,主变事故油池采用了C30混凝土浇筑和内部防渗水泥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升压站内食堂化粪池采用混凝土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主变压器放置地面为一般防渗区,采用了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并采用了涂刷了防渗水泥,防渗技术要求满足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 (5)项目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了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环境局元江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530428-2025-009-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普力冲和美则组森林防火通道进场和场内道路约11.5km依托普力冲和美则组森林防火通道已单独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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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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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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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项目业主在申报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时,应当同步提交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的承诺书,并在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复后1个月内,向县林草局提交按规定编制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本项目使用的林地为灌木林地和草地,考虑在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区域,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其余区域具备自然恢复条件,为不改变林地用途,不考虑林光互补,但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中的要求。 (2)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不破项目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6)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7****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1)已严格执行了《****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未破坏组件下方自然植被,项目区除桩基用地外建设的空地区域项目已在施工区域进行了撒草和植树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在2022年11月1日取得《****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草原局关于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元林林政许准〔2022〕4号),2022年10月26日取得了《****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玉)〔2022〕46号),并委托编制完成了《普力冲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草原局提交了该方案。 (2)项目未出现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破坏项目用地范围外植被的现象。 (3)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为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未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项目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截排水沟、沉砂池等设施的建设,已对空地进行了撒草绿化和植树恢复,光伏发电区撒草绿化12.84hm2,升压站区站内绿化276.4m2,道路区撒草绿化0.248hm2、栽植爬藤4800m,施工营场地区撒草绿化0.32hm2。 (5)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区森林防火工作,采用人工对光伏场区组件下方植被进行定期清理,加强了项目运营及检修期间工作人员野外火源管理,****电站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 (6)项目在光伏场区除了桩基基础进行浇筑外,未破坏其他区域地表植被和产生新的裸露地表,未改变光伏场区其他区域地表用途。 (7)项目未对光伏用地范围外的散生木进行采伐,严格控制了采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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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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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4)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1)升压站内电气设备集中布置,电气设备已安装接地装置,220kV升压站内建设有3座避雷设施,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2)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选用合理,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已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选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了毛刺出现,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选用合理,减少了高电位引起的放电情况;项目升压站内选用了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串电压分布的绝缘子。 (3)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设有屏蔽设施,机箱的孔、口、门缝连接处均为密闭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布设在了低场强区域。 (4)建设单位已在升压站主变、SVG和蓄电池室、箱式变压器等危险位置建立了“高压危险 禁止攀爬”“当心触电”“止步,高压危险”“有电高压危险”等标识牌。升压站四周建设有围墙,箱变周围均建设有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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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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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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