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烟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徽商精品盒项目原材料采购(2025-2028)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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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2025年徽商精品盒项目原材料采购(2025-2028)(项目编号:****)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评分项目5、质量控制方案“(1)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所投标的物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由****检验中心检验机构出具的得2分,由其他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得1分。”

需澄清问题:以上要求提供的标的物第三方检验报告,我公司已咨询****检验中心检验机构,该机构回复只能检测手工盒的条/小盒面纸,其它手工盒配件该机构不能检测。请答复是否必须要提供招标公告中采购清单所有工序配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还是只提供条盒、小盒面纸第三方检测报告

答复:所投标的物检验报告指“皮壳面纸和天地盖面纸”的检验报告。

疑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评分项目3、销售业绩“投标人在2022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烟用商标纸或精品盒或手工盒产品供货业绩(指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时间范围为该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评审材料:同一客户不同年份可重复计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年度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内容页、金额页、签订时间和双方印章页等),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标书代写

需澄清问题:该项评审材料只要求提供合同,请问是否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评分项目“3、销售业绩“投标人在2022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烟用商标纸或精品盒或手工盒产品供货业绩(指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时间范围为该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修改为“3、销售业绩“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烟用商标纸或精品盒或手工盒产品供货业绩(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合同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任意一个(或以上)年度)”。

疑问3: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二、分项报价表中,不含税单价报价,含税单价报价未明确可保留几位小数点,需澄清。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分项报价表中”,不含税单价报价须保留4位小数,含税单价报价须保留2位小数点。标书代写

疑问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样品要求中:“①招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条、小盒****公司****公司名称简称某一字的首字母)”招标人是否应该改为投标人

答复:“①招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条、小盒****公司****公司名称简称某一字的首字母)”修改为“①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条、小盒****公司****公司名称简称某一字的首字母)”。

疑问5:打样过程影音录像3分钟以内,视频是条盒、小盒各工序加在一起3分钟吗还是条、小盒分别拍摄视频各三分钟:小盒3分钟,条盒3分钟

答复:

(1)需要提供样品生产视频的样品为:条盒配件(含皮壳面纸、内盒面纸、皮壳衬纸、天盖白卡、地盖白卡、硫酸纸、皮壳灰板、围条灰板)和小盒配件(含天地盖面纸、天地盖、硫酸纸、围条),以上条盒配件包含的样品生产视频录制时间一共为3分钟以内,以上小盒配件包含的样品生产视频录制时间一共为3分钟以内,条盒配件和小盒配件样品生产视频录制时间一共不超过6分钟,用优盘存储,和样品一起递交。

(2)需要提供样品检测报告的样品为:皮壳面纸和天地盖面纸,皮壳面纸和天地盖面纸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应全部检测合格。样品检测报告须是由****检验中心检验机构或者其他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序号

评审因素和指标

参照标准

备注

1

墨层耐磨性≥70%

YC/T 330-2014

——

2

套印误差≤0.3mm

YC/T 330-2014

——

3

溶剂残留总量≤100.0 mg/m2

YQ69-2015

印刷面纸

4

甲醛≤75mg/kg

YQ69-2015

印刷面纸

5

其他项

未发现检验报告存在制假行为(如使用其他材料检验报告代替、检验时间明显不符等情况)。

——

备注:

1.1溶剂残留总量是指除乙醇以外许可使用溶剂残留量与溶剂杂质残留量之和。许可使用溶剂为 YQ 15.4 规定的乙醇、正丙醇、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异丙酯、丙二醇 甲醚、丙二醇乙醚、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甲酯和 2-丁酮。

1.2相关检验报告中应明确列出以上评审因素和检验指标(除 5外),否则,评审不予通过。

(3)样品递交地点:****基地一楼107-2开标室(**市**区创业大道与蜀鑫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5902,187****3651/187****5580。标书代写

注: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路199号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51-****78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

联 系 人: 赵工 施工

电 话: 0551-****5902 187****3651/187****5580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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