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2026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 | |
| 标段编号 | WH010GL25SJ0687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城泊大楼7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芮工 0553-****23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湾沚区长三角五金城 8号楼5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方祥祥 139****621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报价(%) | 85.16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建会 | |
| 证书编号:202****0394 |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①G7611线**(川滇界)至**段高速公路项目; 加分业绩:①G7611线**(川滇界)至**段高速公路项目;②佛肇云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③G347**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G7611线**(川滇界)至**段高速公路项目;②佛肇云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
| 投标报价(%) | 86.70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胜平 | |
| 证书编号:W079****100013A | ||
| 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①**经**至**高速公路溢水至**段勘察设计; 加分业绩:①**经**至**高速公路溢水至**段勘察设计;②**(**)至**(五峰)高速公路**至长阳段SYXCSJ-1标段勘察设计; ③**至**高速公路勘察设计LXSJ-2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经**至**高速公路溢水至**段勘察设计;②武天宜高速公路****界至二广高速段勘察设计;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
| 投标报价(%) | 83.00 | |
| 项目负责人 | 白明伟 | |
| 证书编号:****530 | ||
| 证书名称: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①石圪台大桥及引线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 加分业绩:①石圪台大桥及引线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②县道414**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南互通立交连接线);③ G351**市红城至姚集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县道414**至哈达那拉段改扩建工程(G5511**南互通立交连接线);② G351**市红城至姚集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设计院****公司、****设计院****公司。 2、基准价:84.31% 3、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