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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30万吨高品位铁精粉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公示
********水务局申请核发****年加工30万吨高品位铁精粉建设项目取水许可,根据《取水许可及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154号令)、《****水利厅关于开展重大水源工程水**论证和取水许可公众参与式管理的通知》(云水**〔2014〕46号)及《****水利局关于开展重大水源工程水**论证和取水许可公众参与式管理的通知》(保水〔2015〕123号)要求,现将****年加工30万吨高品位铁精粉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取水权人名称:****;
二、取水地点:瓦窑镇上河湾村四组(河边头)漕涧河,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 99°13′06"、北纬 25°28′58";
三、取水方式:自流;
四、取水量:6.33万立方米/年;
五、取水用途:铁精粉加工生产;
六、水源类型:地表水;
七、法定代表人:陈明官;
八、退水情况: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退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灌溉,不外排;
九、取水有效期:2023年4月19日至2028年4月18日。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8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公众对该项工程取水、用水、退水等有意见或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同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主动联系回复。
联系电话:0875-****900
传 真:0875-****488
通讯地址:**区**路329****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