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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项目-大龙****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民政局:
《关于申请批准**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项目-大龙****服务中心(****)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项目-大龙****服务中心(****)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441423-04-05-286794)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的室内装修设计,装修改造面积约2197.11平方米并加装二座2层楼的医用电梯;配套家私康养等设备采购。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87.1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49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58万元,预备费用27.96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项目-大龙****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县纪委监委、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