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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审核上报、组织评审等程序,评定了全市二级人民调解员14名,市****委员会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5名。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评**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司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7-****805
附件:1.**市2025年度拟评定二级人民调解员名单
2.2025年度市****委员会拟评定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名单
****司法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