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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2025年1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138
通讯地址:**县博陵大街西侧科技**侧
邮政编码:0539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省**市**县东里满镇小堤村村西0-38号 | **** | ******公司 | 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97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水磨石600万块。 | 废水:项目设备冲洗水、湿式抛光废水和湿式破碎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废气:水泥仓和粉煤灰仓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上料和搅拌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共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装卸粉尘:设置雾炮喷淋装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项目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厂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