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研究院****公司编制的**渤海新区**市CH-2025-002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1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局书面。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新海路123号
联系电话:0317-****434
附件:**渤海新区**市CH-2025-002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1110
关于**渤海新区**市CH-2025-002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的公示
****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