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11-1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省招第19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0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 技术要求”“包二、神经外科手术器械一批”的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更正为:¥772,057.00元。
2、“包二、神经外科手术器械一批”采购清单第3类别“手术配套设备”修正为:
| 序号 |
类别 |
器械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 3 |
手术配套设备 |
鼻窦镜 |
1套 |
122564 |
| 多功能显微手术托手架 |
||||
| 显微剪 |
||||
| 刮匙 |
||||
| 剥离器 |
||||
| 吸引管 |
||||
| 脑吸引管 |
||||
| 吸引管 |
||||
| 鼻咬切钳 |
||||
| 鼻组织钳 |
||||
| 椎板咬骨钳 |
||||
| 6 |
座椅 |
显微手术座椅 |
1把 |
40850 |
3、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分项报价明细表(包2)》的类别按更正后的《采购清单》修改。
4、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此为准,其他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彭鹏 电 话:/
2、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69号
联系人:彭鹏 电 话:/
邮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洋、鄢文杰、黄蒋年康
电 话:0731-****5677
邮 编:410003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