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
一般作业用途,煤矿用金属钢结构、栅栏工具。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普通钢丝绳执行标准:GB/T8918-2006 三角股钢丝绳执行标准:GB/T20118-2017
三角股钢丝绳:
结构:6V*34+FC;
表面光面
直径:40mm
强度:1670MPa
长度:1150米
钢丝绳最小破断力:1033.00KN;
安全系数≥6.5。
普通钢丝绳:
重要用途钢丝绳:钢丝绳股应捻制均匀、紧密。股芯丝和股纤维芯,应具有足够的支撑作用,以使外层包捻的钢丝能均匀捻制,股中相邻钢丝之间允许有均匀的缝隙。用同直径钢丝制成的股及绳中的钢芯,****中心股应适当加大。
钢丝绳应捻制均匀、紧密和不松散。在展开和无负荷情况下,不得呈波浪状。绳内钢丝不得有交错、折弯和断丝等缺陷,但允许有因变形工卡具压紧造成的钢丝压扁现象存在。
钢丝绳制造时同直径钢丝应为同一公称抗拉强度,不同直径钢丝允许采用相同或相邻公称抗拉强度,但应保证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符合GB/T8918-2006中的有关规定。
钢丝绳的绳芯应具有足够的支撑作用,以使外层包捻的股均匀捻制。 允许各相邻股之间有较均匀的缝隙。
钢丝绳中钢丝的接头应尽量减少。钢丝接续时,应用对焊连接。股同一次捻制中,各连接点在股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钢丝绳的不圆度应不大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4%。
三、证件要求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煤安证(供应商所提供资质中,物资名称与规格型号需与询单内一致,若不一致将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出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根据货物的特点进行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霉、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每一个包装箱(物)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所有装箱清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包装费用由出卖承担,包装物不回收(特殊物资包装物的回收由甲方具体要求)。
五、供货及运输要求
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分批次的形式进行送货、交货,出卖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催货通知后,依照通知时间准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现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对买受方安全生产或抢险救灾所需的急用货物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即刻按照买受方的要求到货,确保使用。物资必须在质保期内,质保期内如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出卖方应对其产品负责,随叫随到,包退包换。
六 、检验要求
1、由买受方组织专人验收
2、在货物入库前,由双方共同清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装箱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检验,并共同签署书面检验单。出卖方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受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并视出卖方认可该检验结果。
3、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甲方有权拒收。
4、入库验收合格仅视为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买受方并不因此丧失因代储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向出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
5、出卖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货物到场时间,以便买受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6、若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样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买受方有权向出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拒收货物。
7、出卖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出卖方所供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买受方后,双方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出卖方所供的货物虽经验收并办理货物交付手续,但不免除出卖方对其所供货物的质量负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