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10kV昆屯线那况支3号杆至5号杆、甘村支11号杆至12号杆搬迁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金仑路、那泉路。
二、建筑性质(用途)
市政设施。
三、公示理由
****公司****服务社区居民,提高供电可靠性,确保居民安全正常用电,现申请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10kV昆屯线那况支3号杆至5号杆、甘村支11号杆至12号杆搬迁工程。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本期工程拟拆除位于那泉路和金仑路交叉口东北角昆屯线甘村支12#铁塔1基,在原铁塔北侧改建电杆1基,杆高18米,电杆基础尺寸:长1.2米×宽1.2米×深4米;拆除昆屯线甘村支11#电杆1基,拆除1个电缆井。
(二)**3座电缆井,其中1层2列直线行人井1座(长2.315米×宽1.39米×深0.96米)、1层2列转角行人井1座(长2.37米×宽2.13米×深0.96米)、**1层2列转角行人长井1座(长4.71米×宽2.13米×深0.96米)。
(三)**地下电缆管线,管线路径长约97米。
五、公示地点
(一)******局规划公示栏(**市**区厢竹大道63号副楼3楼)。
(二)项目施工现场(那泉路和金仑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局网站(http://www.****.cn/rmzfzcbm/zrzyj/)。
同时,将从2025年11月12日2023年11月14日起(共3天)在今日头条(**市**区自然**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规划建设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反映至******局(联系电话:0771-****230,邮寄地址:**市**区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12)。
特此公示
那泉路(金仑路-三塘河路)****10kV昆屯线那况支3号杆至5号杆、甘村支11号杆至12号杆搬迁工程图纸--报规划(CAD2007)公示牌1111(路网图版)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