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发改〔2025〕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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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中堡至坪城35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供电发展〔2025〕413号)及《******中堡~坪城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收悉。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备案表》《********研究所关于******中堡至坪城35千伏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供电经研所〔2025〕248号),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1年本)》《**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堡至坪城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为****。
三、建设的必要性
35****电站由35千伏3512中坪线供电,一旦故障将导致全站失电,且35千伏3512中坪线已运行20年,本体老化导致供电可靠性低,影响供电区域内用电需求,为提高该区域供电可靠性,优化电网结构,本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变电部分
在35****电站**一个35千伏进线间隔,改造现有35千伏分段间隔,35千伏进线及35千伏分段间隔均采用户外敞开式设备。**35千伏站用变压器1台,新上35千伏出线避雷器、电压互感器及线路备自投装置。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110千伏中堡变至35千伏坪城变1回35千伏架空线路,长度约24.95千米(**市天祝县境内约5千米),导线采用JL/G1A-150/25-26/7普通钢芯铝绞线。**110千伏中堡变至35千伏坪城变1回35千伏电缆线路,长度约0.05千米,采用ZC-YJV62-26/35-240mm2型交联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线路利用原35千伏中罗线1号至3号线同塔架设段出线,与原3512中坪线平行走线至善马坪附近向北进入**市天祝县境内,至水沟村附近左转再进入**市**县境内后向西北方向走线,至35千伏坪城变西侧。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1916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六、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2026年4月-2027年4月)。
七、招标方案
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要严格按照《**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招标工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表。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1.如本项目发生如下情形:(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五)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2.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3.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4.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