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改善**电源结构,促进节能降耗。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煤电联营项目2×660MW机组工程核准的批复》(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4〕154号),按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拟对****煤电联营项目2×660MW机组工程建设范围内集体土地依法征收。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煤电联营项目2×660MW机组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王洼镇北洼村、姚岔村、路寨村,四至范围:以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范围线为准。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王洼镇北洼村、姚岔村、路寨村集体土地。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勘测定界面积805.71亩(具体以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2、区片及地类:II区片,王洼镇路寨村集体土地570.41亩、姚岔村集体土地200.27亩、北洼村集体土地35.03亩(具体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安置政策
****政府及**市、****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补偿安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公示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违反规定,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
八、法定期限内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九、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对土地或青苗、地上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当事人凭有关合法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十、自本公告发布后,委托第三方开展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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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