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建电气化局/一公司 | ||||||||||||||||||||||||||||||||||||||||||||||||||||||
| 发布时间:2025-11-13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5-11-20 10:00:00 | ||||||||||||||||||||||||||||||||||||||||||||||||||||||
| ****集团****公司2025年11月第二批采购3(三坪集装箱)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乌****中心站增建线束工程,建设地点三坪站。信号专业新增4组道岔,新增2条到发线,新增16架信号机,新增14个轨道区段,电源屏扩容改造1站,计算机联锁系统扩容改造1站。电力专业新增**吊走行基础接地2条,**箱变1座,高杆灯**5座及相关高低压线路施工。 2、诚信要求: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谈判。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响应人须为增值税纳税人; 3.1.3响应人应提供2022至2023****事务所出具的审****公司不需提供); 3.1.4响应人和竞谈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竞谈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6不接受因存****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集团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参与竞谈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响应文件递****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响应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竞谈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竞谈。 3.2本次竞谈对响应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的竞谈。 3.4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6日12时00分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的包件在铁建云链网上进行报名(报名需在铁建云链网上上传:竞谈申请表(附件2),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5.1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谈判方式:现场谈判。标书代写 5.2参与本次谈判供应商需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00)前在铁建云链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电子标服务 5.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东路百信康城果岭新天地C座2501室。标书代写 5.4纸质版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00)前未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5铁建云链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现场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完全保持一致。 6、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6.1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6.2谈判地点:****市**区**东路百信康城果岭新天地C座2501室。(现场谈判) 7、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具体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7.1付款比例:无预付款,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交付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凭已交付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认可的验收签认结算单向买方结算货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所列单据后,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此作为支付依据,支付卖方所交付物资款项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开通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所交付物资款项至95%。质量保证金为交付物资价款的5%,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7.2付款方式:6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商承或银承)。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增建线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区**东路百信康城果岭新天地C座2501室。 商务联系人:毛** 联系电话:150****7225 电子邮箱:****@qq.com ****集团****公司 ****中心站增建线束项目经理部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2、如铁建云链平台物资清单与此清单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清单为准。 3、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单为准,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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