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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54209C | 建设单位法人:许桂喜 |
| 许泽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政府 |
| **县前楼下西坑二级渔港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0-其他海洋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9-G5539-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前楼镇下西坑村 |
| 经度:117.34332 纬度: 23.682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11-21 |
| 无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22.24 |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54209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3MA35DRUR3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3MA8RKUE9XL | 竣工时间:2018-03-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zsedt.com/content.asp?newid=90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23hm2,防波堤380m,在港区南侧潮间带及近岸高地之间围海造地形成陆域3.3万m2,并且建设长为110m的200HP码头和长为320m 的护岸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总用地面积6.23hm2,防波堤380m,在港区南侧潮间带及近岸高地之间围海造地形成陆域3.3万m2,并且建设长为110m的200HP码头和长为320m 的护岸,并在码头上配套供电、照明和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填海总面积3.9428公顷,其中:经营性填海1.9223公顷,公益性填海2.0205公顷 |
| 因施工误差等原因,用海面积少0.0203公顷,该变动不涉及用海总面积增加3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必须按环评内容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按照环评内容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管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禁止在夜间和午间(夜间:22:00一凌晨6:00时,午间:中12:00-14:30时)进行高噪声作业,以防止建筑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按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若需连续作业应报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 3、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设施,不得设置施工期临时储油罐、油库。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有施工期环境保护的内容;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5、科学安排施工计划、程序,以保护水质,施工生产废水应经过沉淀、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确保施工期入海悬浮泥沙避开主要鱼类产卵地,确保溢流口排放出米的水中悬浮物浓度符合环评设计要求,同时注意防止施工机械漏油污染水质,并做好残油、废油的回收和处理。 6、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粉尘污染,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含车辆运输)作业时间,减缓粉尘、噪声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期土方和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取土、弃渣应在指定地点,做好临时堆土场和临时弃渣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后的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7、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8、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施工船舶必须自行配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表1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0]1号中的二级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①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减少设备故障噪声排放; ②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噪声耳塞、头盔等防护用品; ③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④文明施工,避免夜间大型车辆运输作业,减少工人夜间加班的频次; ⑤减少到港船舶汽笛鸣放,选用低噪声设备; ⑥进港道路加强交通管理,控制夜间货物运输; 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降噪、减振措施。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含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加强管理,严禁施工船舶、施工机械产生的各种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以减轻含油污水排放对海水水质、海洋生物生态造成的危害。工程港池采用天然底高程作为设计底高程,无疏浚作业;工程施工平台选择在场地低潮露滩时进行,可最大程度避免对底泥的干扰。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周边居住地污水排水系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冲洗和洒水降尘,施工期不设置储油罐及油库 4、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针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检查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均有记录在册 5、①项目采取先进的设备,优化施工工艺、时序及施工环节;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周边居住地污水排水系统; ③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机械冲洗和洒水降尘; ④加强管理,严禁施工船舶、施工机械产生的各种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以减轻含油污水排放对海水水质、海洋生物生态造成的危害。 6、①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减少设备故障噪声排放; ②施工场地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储料场采取密闭存储、并对易起尘的材料加蓬布覆盖; ③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及便道定时洒水、厂界围挡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④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清洁燃油,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⑤施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处理厂处理;****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填埋场或镇垃圾驿站处理,基槽挖泥产生的淤泥回用于本项目陆域回填。 7、运行单位严格执行营运期环境监测制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跟踪监测相关内容,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8、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放。施工船舶必须自行配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表1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0]1号中的二级标准。施工期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排放大气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施工期:施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处理厂处理;****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及渔货废弃物、陆域职工生活垃圾,到港船舶生活垃圾、陆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渔货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渔类废弃物依托**县当地现有周边的垃圾车等市政公用设施,定点堆放、及时收集外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2 | 7.71 | 0 | 0 | 0.32 | 0.32 | |
| 0 | 0.16 | 7.96 | 0 | 0 | 0.16 | 0.16 | |
| 0 | 0.016 | 0.016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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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无 | ****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港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去向变更****处理厂统一处理 | 根据2025年09月28日~2025年09月29日的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均能****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1 | 清扫和喷洒水 |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①进入本港汽车性能必须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1-3)及《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的要求; ②主干道路面要定时清扫和喷洒水,减少扬尘; ③要求进港原料及时处理;周边从事鱼产品加工的企业和个体户采用密闭程度高的设备及有效的除臭方法; ④加强港区绿化。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恶臭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降噪、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降噪、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根据两日的边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渔产品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 | ①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期不使用施工船舶,无船舶垃圾产生; ②项目运营期船舶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渔产品废弃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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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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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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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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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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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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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