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县**街道**路燕塘尾,邮编:526500 联系电话:0758-****955
传 真:0758-****6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村委会大排山(**县大排**内)
环评机构:
国环绿能(北****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村委会****中心坐标:111°35'15.804"E,23°20'34.843"N),拟建设从**县220kV**站出线间隔引入,采用110kV专线单路至本厂区变电工程,仅包含**加工生产专用110kV变电站**工程,总降站主变容量为2×40MVA,不包括线路工程。本工程采用户内布置,占地面积约1700m2,站区布置有11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及电控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设期:(1)施工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区运输道路路面硬化、设置围挡、材料遮盖、场地清扫、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2)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处理设施处理。(3)噪声: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运至相关堆场、填埋场,弃方回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临时土石方规范堆放,及时回填,表土用于后期站内绿化。(5)生态保护措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通过加强站内及站址周边绿化,尽可能恢复周边原状地貌。
(二)营运期:(1)废水:****电站为无人值班设计,****电站人员由**县大排**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调配,无废水产生。(2)废气:不产生废气。(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与******花岗岩厂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事故油、废铅蓄电池使用专用容器收集,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5)电磁影响防治:选用低辐射的主变器。对设备的金属附件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做好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防护。(6)生态保护措施:****电站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确保站区周边生态恢复良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