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及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停车位及场地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6823.47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检察院停车位及场地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市回澜大道391号****。主要改造内容:1、原车库一改造(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2、原车库二改造(拆除原木塑架车棚,将原车棚绿化拆除后补混泥土地坪,后**钢构车棚)(建筑面积为390平方米);3、原绿化地增设休闲步道及休闲平台(建筑面积为443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0.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3)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购买了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省**市**路剑桥城13栋二楼213号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省**市**路剑桥城13栋二楼213号标书代写
七、其他
****检察院停车位及场地改造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回澜大道中段391号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176****1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劝业信息****公司
地 址:**省**市**市**路剑桥城13栋2楼21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0838—****109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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