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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2025年10月12日,****主持召开了**市**县卡如乡赤朗村二组农村饮水灾后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公示期: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达娃次珍138****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