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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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规资告〔2025〕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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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批准,****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F9-1/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①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资条件〔2025〕0023号文及附图。 二、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成立有房****公司作为竞得人的,应在参与竞买前提交书面申请,****公司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需提供经相关****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拟竞得人****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注册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的(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出具日期需在宗地公告期内),如申请人在《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日期前两年内有不良负债记录,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4日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s://td.****.com/index) 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3日至 2025年12月4日到****(**忠州街道**大桥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除外)。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4时00****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如因银行到帐延误等原因,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2月4日14时4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活动定于2025年12月4日14时50分 在 ****(**忠州街道**大桥路)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三)地票使用情况:该项目占渝府地〔2014〕520号征(转)用面积587.59平方米(折合0.8814亩),属移民指标;占用渝府地〔2018〕4号文征(转)用面积1273.44平方米(折合1.9102亩),在征(转)用环节已补充地票,地票号为NO:0653;占渝府地〔2018〕6号文征(转)用面积358.68平方米(折合0.5380亩),属扶贫指标。以上征(转)批文在出让环节不需补充使用地票。按《**市地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5号)规定,渝府地〔2018〕599号征(转)用面积73.62平方米(折合0.1104亩),渝府地〔2019〕442号征(转)用面积1800.62平方米(折合2.7009亩),渝府地〔2019〕1140号征(转)用面积7606.00平方米(折合11.4090亩),共计9480.24平方米(折合14.2203亩)需在出让环。 (四)其他利用要求: 1. 竞得人须遵守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依法处理相邻关系。 2. 落实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要求。 (五)如遇特殊原因,******局有权撤回出让公告,另行确定交易时间,请竞买人关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s://td.****.com/index)的信息更新变化。 八、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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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银行及账号: 银行名称:****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015********000****00013 银行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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