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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170219 | 建设单位法人:乔江 |
| 颇志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 **伊犁州**县喀拉布拉镇开买阿吾孜村 |
| **伊犁大吉尔格郎河KEWZK水电站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3-D4413-水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县哈拉布拉乡库尔乌泽克村附近 |
| 经度:82.72377 纬度: 43.2812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7-03 |
| 新环字函〔2012〕6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408 |
| 2276.7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517021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创禹****公司 |
| ****4002MA7773UL5Q | 验收监测单位:**科瑞****公司,**汇科****公司 |
| 916********778005Y,****0106MABU2CKR6P | 竣工时间:2019-08-30 |
| 2019-10-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0-04-06 |
| 2025-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rticle47/77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机容量66MW,保证出力为11.18MW,平均有效发电量为2.5891亿KW﹒h,装机利用小时数为3923h,设计发电流量58.48m3/s,设计发电水头138.48m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容量66MW,引水流量58.48m3/s,设计发电水头133.88m,发电量2.638亿kW﹒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引水渠首:用于下泻生态基流和灌区用水,整体式钢筋砼结构;其中节制闸两孔,孔口尺寸4m×5.8m,退水闸一孔,孔口尺寸5m×5.8m; 引水渠道:渠道防渗采用砼板和复合土工膜的双防结构,渠道护砌采用砼板;渠道承担4.21万亩耕地灌溉。渠系建筑物:排洪涵洞12座、3座跨渠公路交通桥、3座灌区分水闸。 压力前池:前池采用整体式钢筋砼结构,桩基基础,池长32.5m,宽17.5m,池深11.8m。前池最低水位1207.64m,正常水位1209.88m,最高水位1211.47m。前池采用正向排冰、排沙,正向调节水量的布置形式。 压力管道:压力钢管采用明钢管,单管单机形式,单管设计引水流量18.47m3/s。 泄水陡坡:泄水陡坡布置在压力管道右侧,由连接段、陡坡段、渥奇曲线段,消力池段四部分组成,最后投入尾水渠,全长516m。 厂房及开关站:主厂房包括主机间和安装间两部分,布置3台水轮发电机组。副厂房布置于主厂房上游侧,户内式开关站布置在副厂房内。 尾水渠:梯形明渠,总长656m。 | 实际建设情况:引水渠首:未建设引水渠首,依托**县已建五一渠首引水; 引水渠道:渠道防渗采用砼板和复合土工膜的双防结构,渠道护砌采用砼板;渠道承担4.21万亩耕地灌溉。渠系建筑物:排洪涵洞1座、3座跨渠公路交通桥、2座分水闸。 压力前池:前池采用整体式钢筋砼结构,桩基基础,池长32.5m,宽17.5m,池深11.8m。前池最低水位1207.64m,正常水位1209.88m,最高水位1211.47m。前池采用正向排冰、排沙,正向调节水量的布置形式。 压力管道:压力钢管采用明钢管,单管单机形式,单管最大长度405.5m,管径2.8m、2.8m~2.2m;流速3.85m3/s~2.79 m3/s;流量23.71m3/s~10.59m3/s。 泄水陡坡:泄水陡坡布置在压力管道右侧,由连接段、陡坡段、渥奇曲线段,消力池段四部分组成,最后投入尾水渠,全长545.87m。 厂房及开关站:主厂房包括主机间和安装间两部分,布置3台水轮发电机组。副厂房布置于主厂房上游侧,户内式开关站布置在副厂房内。 尾水渠:梯形明渠,总长561.48m。 |
| 实际未建设引水渠首,依托**县已建五一渠首引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泄生态基流:退水闸下游100m处建立下泄流量监控系统;引水渠退水闸上移至临时拦河设施后;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在本工程引水渠首以上及以下减水河段中分别投放**裸重唇鱼、斑重唇鱼各2000尾左右、电站尾水入河点以下河段投放**裸重唇鱼、斑重唇鱼各6000尾左右;同时在4-6月土著鱼类繁殖季节适时配合捕捞过坝,以补充土著鱼类增殖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下泄生态基流:五一渠首下游60m处建立下泄流量监控系统;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电站尾水入河点完成1次投放。投放伊犁河土著鱼类**裸唇重鱼苗种10000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弃渣场:弃渣区布置4处,分别位于渠道桩号1+950处自然冲沟、2+750以后渠段左侧坡地、压力管道左侧坡地、泄水陡坡右侧坡地,计划弃渣量342.25万m3。 临时道路:场内设施工道路5条,分别衔接各施工区,施工道路总长15.97km,工程完工后15.37km施工便道改建为砂砾石路面,并作为永久道路使用,路面宽7m。 施工生产生活区:本电站工程施工分区为引水渠施工区、发电厂房施工区、砂石开采加工区、弃渣区及生产生活区。1#施工区布置在渠线桩号1+500附近,2#施工区布置在厂房、尾水渠附近,3#施工区布置在C1砂砾石料场附近。主要临时生产设施集中布置在前池与厂房附近。 取料场:设计阶段设有3个料场,均为砂砾石,分别位于莫合大桥上游约100m、拟建渠道桩号4+050左侧0.2km、大吉尔格郎河中上游河漫滩及河床中。 | 实际建设情况:弃渣场:实际弃渣场有7处,弃渣场详见施工组织,实际弃渣量560.15万m3。 临时道路:实际设计施工道路5条,总长22.11km,工程完工后20.41km作为进场道路和管理道路使用,砂砾石路面。 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3处临时生产生活区,总占地面积为5.1hm2,布设渠道工区、前池工区及厂房工区。 取料场:未设置料场,采用外购料及渠道挖方筛选料。 |
| 项目施工方案中,与环评相比项目实际新增3处弃渣场,均位于项目区附近;临时道路增加6km;施工生产生活区设施数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小;实际未设置取料场。根据《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以上施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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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WSH-A-0.5型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 WSH-A-0.5型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 | 无 | |
| 2 | 机械清洗废水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 在渠道工区机修厂修建简易1座5m3沉淀池,机修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有 |
| 1 | 对施工区、施工道路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季节施工时,应采取蓬布遮盖运料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配备洒水车对工区、道路每天洒水2次;车辆运输物料均用篷布遮盖 | 有 |
| 1 | 对施工人员配备防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地点远离临时生活区 | 高噪声设备安装地点远离临时生活区 | 高噪声设备安装地点远离临时生活区 | 有 |
| 1 | 建立垃圾收集站;工程弃土运往弃渣场。 | 各施工营地设置有生活垃圾池,定期运至工区就近村镇生活垃圾暂存点;工程弃土就近运至弃渣场。 |
| 1 | 退水闸下游100m处建立下泄流量监控系统;引水渠退水闸上移至临时拦河设施后。在本工程引水渠首以上及以下减水河段中分别投放**裸重唇鱼、斑重唇鱼各2000尾左右、电站尾水入河点以下河段投放**裸重唇鱼、斑重唇鱼各6000尾左右;同时在4-6月土著鱼类繁殖季节适时配合捕捞过坝,以补充土著鱼类增殖保护措施 | 在五一渠首下游60m处设立流量计,监控吉尔格朗河下泄流量。运行期间在五一渠首、尾水入河点完成1次投放,为伊犁河土著鱼类**裸重唇鱼10000尾,放流规格2-3cm。后续将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 |
| 2 | 明确施工用地范围,施工结束后,施工期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将予以拆除,并对料场、渣场等施工迹地进行平整;竖立环境保护宣传牌和评价区内的保护动物名录,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沉淀池周围设置围栏。引水渠道区施工前表土剥离,平整扰动地表并撒播草籽恢复植被;电站厂房区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土地平整、厂区绿化及前池、压力管坡、泄水陡坡周边植被恢复;料场区C1\C2表土剥离、土地平整、覆土回填、撒播草籽、砌石挡墙;C3土地平整、防洪、排水措施、砌石挡墙;弃渣区干砌石挡渣墙、撒播草籽;施工道路区靠近厂房的路段栽植行道树,临时道路平整土地后撒播草籽;临时生产生活区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 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情况;目前施工期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已拆除,工区、渣场等施工迹地已平整,并播撒草籽覆绿,现状恢复情况较好。1、引水渠道:施工**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两侧进行平整并回覆表土、播撒草籽,修建混凝土坡面排水沟; 2、电站厂房区:施工**行表土剥离,扰动范围内实施土地平整,场地内空地采取乔灌草绿化措施,****电厂房及管理站内路基一侧设置排水沟。 3、弃渣场:施工**行表土剥离,弃渣堆放前,在征地边界设置浆砌石挡渣墙,实施土地平整,渣面采取撒播草籽措施,并在四周设置截排水沟。 4、临时生产生活区:施工**行表土剥离,拆除临建后进行平整,采取撒播草籽恢复措施。 5、施工道路:施工**行表土剥离,扰动范围内实施土地平整,道路基本作为永久道路使用,对道路两侧采取播撒草籽措施。 6、项目无料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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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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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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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水渠道区施工前表土剥离,平整扰动地表并撒播草籽恢复植被;电站厂房区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土地平整、厂区绿化及前池、压力管坡、泄水陡坡周边植被恢复;料场区C1\C2表土剥离、土地平整、覆土回填、撒播草籽、砌石挡墙;C3土地平整、防洪、排水措施、砌石挡墙;弃渣区干砌石挡渣墙、撒播草籽;施工道路区靠近厂房的路段栽植行道树,临时道路平整土地后撒播草籽;临时生产生活区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引水渠道:施工**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两侧进行平整并回覆表土、播撒草籽,修建混凝土坡面排水沟; 2、电站厂房区:施工**行表土剥离,扰动范围内实施土地平整,场地内空地采取乔灌草绿化措施,****电厂房及管理站内路基一侧设置排水沟。 3、弃渣场:施工**行表土剥离,弃渣堆放前,在征地边界设置浆砌石挡渣墙,实施土地平整,渣面采取撒播草籽措施,并在四周设置截排水沟。 4、临时生产生活区:施工**行表土剥离,拆除临建后进行平整,采取撒播草籽恢复措施。 5、施工道路:施工**行表土剥离,扰动范围内实施土地平整,道路基本作为永久道路使用,对道路两侧采取播撒草籽措施。 6、项目无料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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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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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部门中配备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应设立专职环境监理人员,建立环境监理制度。 批复文件:落****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明确有关方面环境保护责任,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制定环境监理计划,开展主体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写环境监理报告,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和监测报告是施工期下闸蓄水阶段工程试运行和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由主体监理单位******公司兼环保监理,并成****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委托**生产建设****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在施工前开展了河谷林草、水生生态监测。 施工期委****环境监测站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制定《**伊犁大吉尔****水电站工程施工环境监测方案》,对地表水、施工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废气和环境空气、噪声进行了监测。 施工期委托****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了《**伊犁大吉尔****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在引水道区、施工道路区、弃渣场区、临时生产生活区、电站厂房区,共布设7处监测点,2处定位观测点,5处调查监测点,并编制完成了《**伊犁大吉尔****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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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