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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850075J | 建设单位法人:曹斌 |
| 余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
| ********公司****公司以北 |
| ****40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新****工业园****公司****公司以北 |
| 经度:87.51584 纬度: 44.2521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7 |
| 师环审〔202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85007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东创****公司 |
| ****0104MA7JMG9169 | 验收监测单位:新****公司 |
| 916********051455R | 竣工时间:2011-12-31 |
| 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5-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一、你公司拟在兵团第六****开发区五蔡路以西建设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原料料仓、危废暂存间、磅房及配套公共辅助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 万元,占 1.17%。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我局已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市环罚字〔2018〕02 号)。你单位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根据**天辰****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研究院评估发〔2021〕六师第 35 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大气污染防治 ****搅拌站生产线筒仓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 15 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20 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0.5 mg/m3)。 (三)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与维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 年修正)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建设及运行全过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第六师生态环境****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安装 2 条 180m3/h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实际年产 15 万 m3 商品混凝土,基本与环评相符,规模小于原环评规模。 |
| 建成后实际年产 15 万 m3 商品混凝土,基本与环评相符,规模小于原环评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你公司拟在兵团第六****开发区五蔡路以西建设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原料料仓、危废暂存间、磅房及配套公共辅助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 万元,占 1.17%。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我局已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市环罚字〔2018〕02 号)。你单位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根据**天辰****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研究院评估发〔2021〕六师第 35 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大气污染防治 ****搅拌站生产线筒仓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 15 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20 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0.5 mg/m3)。 (三)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与维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 年修正)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建设及运行全过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第六师生态环境****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安装 2 条 180m3/h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实际年产 15 万 m3 商品混凝土,基本与环评相符,规模小于原环评规模。 |
| 建成后实际年产 15 万 m3 商品混凝土,基本与环评相符,规模小于原环评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你公司拟在兵团第六****开发区五蔡路以西建设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原料料仓、危废暂存间、磅房及配套公共辅助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 万元,占 1.17%。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我局已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市环罚字〔2018〕02 号)。你单位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根据**天辰****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研究院评估发〔2021〕六师第 35 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大气污染防治 ****搅拌站生产线筒仓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 15 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20 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0.5 mg/m3)。 (三)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与维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 年修正)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建设及运行全过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第六师生态环境****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安装 2 条 180m3/h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实际年产 15 万 m3 商品混凝土,基本与环评相符,生产工艺无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你公司拟在兵团第六****开发区五蔡路以西建设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原料料仓、危废暂存间、磅房及配套公共辅助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 万元,占 1.17%。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我局已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市环罚字〔2018〕02 号)。你单位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根据**天辰****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研究院评估发〔2021〕六师第 35 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大气污染防治 ****搅拌站生产线筒仓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 15 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20 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0.5 mg/m3)。 (三)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与维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 年修正)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建设及运行全过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第六师生态环境****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安装 2 条 180m3/h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实际年产 15 万 m3 商品混凝土,基本与环评相符。 |
| 因厂区污水市政管网一直未接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 标准后,通过下水管网化粪池暂存后由**城华****公司****公司清运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你公司拟在兵团第六****开发区五蔡路以西建设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原料料仓、危废暂存间、磅房及配套公共辅助和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 万元,占 1.17%。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我局已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市环罚字〔2018〕02 号)。你单位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根据**天辰****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 40 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研究院评估发〔2021〕六师第 35 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大气污染防治 ****搅拌站生产线筒仓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 15 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 1 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20 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0.5 mg/m3)。 (三)水污染防治 生产废水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与维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 年修正)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建设及运行全过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第六师生态环境****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安装 2 条 180m3/h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成后实际年产 15 万 m3 商品混凝土,基本与环评相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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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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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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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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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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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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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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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