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凤经开区(水湖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

审批
安徽-合肥-长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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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1-13

项目名称 **县****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
建设地点 **省**市**县**西路与盛湖路交叉口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2720.6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纪晓彦
联系人 周鑫 联系电话 156****0977
项目投资(万元) 7043.64 环保投资(万元) 7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县****园区)合成生物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设计道路共两条,分别为**西路(锦湖大道-盛湖路)与盛湖路(裴户路-**西路),其中:**西路西起现状锦湖大道,**本次同步设计盛湖路,道路全长约510m,规划红线宽45m,**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盛湖**起裴户路,南至本次同步设计**西路,道路全长约600m,规划红线宽30m,**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两条道路项目用地面积约42720.6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及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土建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043.6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1)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 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 砼地坪;施工工地内生活 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 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 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 处理; 2)气象预报风力 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 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等作 业。 3)临时堆放场应当 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 施。 4)运土卡车及建筑 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 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 ,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 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 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 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 ;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 ,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 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 环境的影响。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充分利用 周边闲置民居, 施工人员 租赁现有民房,生活污水 经现有的污水管网排入污 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建议施工场地之内设置施 工机械和车辆清洗点或修 理点,并设置沉淀隔油池 ,收集的施工废水用于洒 水扬尘,达到工程废水零 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内前,应当向市容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开工前,应与市容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施工过程中产生和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2)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3)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5)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运输单位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清运过程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4:00)及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
生态影响
承诺:**** 纪晓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纪晓彦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8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