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新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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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9 10:42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亿粒空心胶囊技术改造项目

**县儒岙镇石岗路7号

****

项目总建筑面积12957.5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成年产15亿粒空心胶囊。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印字废气等通过空气净化空调系统的空气过滤器三级过滤后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排放至室外。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A/O”处理达标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纳入污水管网,****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选择低噪声设备;企业生产时关门、窗作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04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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