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指挥平台功能研发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指挥平台功能研发项目。预算金额:¥495,000.00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名称 | 预算(元) |
| 1 | ****中心指挥平台功能研发项目 | 495,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3.1、名称:****。
3.2、地址: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此前,项目已通过5项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335-1号、湘财采计[2021]003277号、湘财采计[2021]003319号、湘财采计[2022]004130号、湘财采计[202****4131号)委托****(以下简称“创星科技”****公司,建设“2021年省级补助科研经费急危重症院前救治和重大传染病的应急救援平台项目(一)、(二)期”涵盖省级数据平台、120指挥调度系统服务平台等核心系统,为项目整体功能实现奠定了关键技术基础。1、**省急救指挥平台单一来源说明
项目前期核心系统(省级数据平台、120指挥调度系统服务平台、CTI/IVR服务平台软件等)均由创星科技研发建设,该公司完全掌握系统的核心技术架构、数据接口标准、源代码及数据库结构。并且已与现有落地成果的深度绑定、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平台、公众一键呼救平台的开发,且已接入 7 个地市、61 ****中心,同时完成 1383 台救护车的 5G 改造(实现生命体征、电子病历实时传输)、“救在现场 APP” 的 10 分钟急救圈构建。本次采购的模块需直接调用上述已落地成果的数据**(如救护车实时定位、患者健康档案)、功能接口(如一键呼救响应通道)。若更换供应商,新供应商需对现有 7 个地市、61 个县系统及 1383 台救护车设备进行逐一排查、接口重构,不仅周期会超过 6 个月(远超资金使用时限),还可能导致现有急救体系暂停服务,影响日常急救工作开展。而创星科技可基于现有成果直接进行模块拓展,无需重构,是唯一能保障现有体系连续运行的供应商。
项目已实现与交警部门 “高速救援上报小程序” 的协同、与 “救在现场 APP”“智能手环” 的联动,覆盖了 “院前急救 - 高速协同 - 公众呼救” 多场景。本次采购的**应急指挥平台优化升级,需进一步深化多场景协同(如与疾控部门的疫情数据协同、与社区医生的响应协同),而这些场景的协同逻辑(如数据共享权限划分、响应流程衔接)是创星科技在前期建设中独家设计并落地的。其他供应商若要承接,需重新梳理多场景的协同逻辑,且难以适配已有的高速交警协同、公众呼救系统,可能导致新场景与旧场景脱节;而创星科技可基于专有适配经验直接拓展多场景协同功能,是唯一能满足复杂场景需求的供应商。
五、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5-11-7 | 论证地点 | ****公司 | |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中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前期核心系统的承建方在前期建设和运行期间,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长期磨合。在技术层和数据层以及维护方面形成了不可避免的高耦合关系。更换供应商成本风险较大。对系统稳定运行不利。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朱敏文 | ****医院 | 副高 | ||
| 黄刊迪 | ****医院 | 高工 | ||
| 王道 | ****医院 | 高工 | ||
六、公示期限:自2025-11-13至 2025-11-19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纪检办。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纪检办0731- ****9023
招标办0731- ****9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