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道路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道路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5.0975万元
最高限价:475.0975万元
招标需求: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省市干线高清卡口设备改造、自适应路口交通数据感知设备建设以及设备安装、配合调试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项目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或按招标人实际进度安排完成所有招标内容的建设;建设完成后试运行6个月后进行终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发生因串标、围标等行为而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4、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政府采购工程。
7、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同品牌检查:
(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11楼1102****。
3、方式: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上午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11楼1101室第(一)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集团招标采购版块(网址:http://www.****.cn/)、**州****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8楼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 话:0718-****7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11楼1102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0718-****201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