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2258、****6553****中心);传真:0871-****3086
通讯地址:**市******中心A9栋;邮 编:650028
| 项目名称 | 勐满口岸查验货场新增MT1213DE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县勐满镇勐满口岸 | 建设单位 | ********口岸办公室)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单位拟在勐满口岸查验货场内**1座查验大厅,并新增1台MT1213DE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射线源为1台6/3MeV交替双能电子加速器,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仅在本次评价的查验大厅内运行使用,不在查验大厅以外区域运行。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比20%。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和设备调试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臭氧、氮氧化物。 运行期:主要是X射线、臭氧、氮氧化物、废靶及废加速器管。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1)施工扬尘:做好粉状物料的遮盖、防风和洒水等防治措施;(2)施工期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得排入东侧河道;(3)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固体废物:分类综合利用,及时清运;(6)辐射屏蔽防护:设备的安装调试均在查验大厅内进行,届时实体墙体屏蔽和检查系统各项屏蔽措施与安全防护功能已建成,具有足够的辐射屏蔽能力。 运行期:(1)本项目检查系统采取自屏蔽、查验大厅实体屏蔽及距离防护措施进行X射线的辐射防护,正常运行情况下,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Z143-2015)中的要求。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年有效剂量均低于剂量约束值。(2)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按“控制区、监督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识。(3)查验大厅和检查系统设置辐射安全联锁与警示设施。(4)建设单位已设立了辐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并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辐射工作人员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5)三废处理:①本项目查验大厅采用自然通风,检查系统在运行中查验大厅室内最高饱和臭氧浓度满足《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GBZ143-2015)要求。②更换后的废靶及废加速器管应根据《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要求,开展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若满足《放射性废物分类》豁免与解控要求,则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若监测异常,则按放射性废物处理,送交有资质的单位收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报告表》按照要求不需要开展公众参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