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月1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
电话:0379-****4591 传真:0379-****4591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开发区**岩产业园建设项目(**岩纤维生产线) | ****开发区**岩产业园内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开发区**岩产业园内,占地133835m2,主要从事短切纤维、纤维布、无捻粗纱和**岩纤维型材的生产。总投资7014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等,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机械清洗废水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对环境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岩装卸及进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浸润剂配置工序、浸润工序、卷绕工序、烘干工序、**岩纤维型材浸渍-预成型-固化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装卸无组织废气。进料产生的颗粒物采取三面封闭,设置顶吸集气罩、水雾喷淋设施,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浸润剂配置设置专用配制室,废气设置集气管道收集至室外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浸渍-预成型-固化成型工序区域采取二次封闭,对进出口采取三面封闭,设置顶吸集气罩收集后,经4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6~DA009)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玻璃纤维行业A级企业指标限值要求。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分别通入2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根15m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要求。装卸无组织废气采取安装自动伸缩门、堆放区设置干雾喷淋装置、库房出口安装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反冲洗废水和炉窑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电化学处理+多介质过滤+精密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岩清洗厂区地面清洗及**岩纤维型材切割等环节,剩余部分排入收集池暂存,最终与新鲜水按比例混合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洗水在清洗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矿石清洗机、矿石挑选机、矿石筛选机和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除尘灰、废丝、铂金废漏板、纯水制备过程中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废浸润剂原料桶、废树脂桶、废浸渍盒垫布、水沉渣、边角料和污泥。废**岩矿石、除尘灰、废浸渍盒垫布、水沉渣、边角料和污泥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运往指定地点处置;废丝、铂金废漏板、纯水制备过程中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废浸润剂原料桶、废树脂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润滑油。分类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