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屯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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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拟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政务服务大楼

邮编:5716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村委会中心城****示范区内
环评单位: **晨****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4条市政道路,****园区纵四路、园区三横路中段、园区五横路东段、北环路,征地面积204333.33m2,道路占地总面积149932.2925m2,总设计长度4.807km。其中,北环路长度1892.713m,红线宽30m,设计等级为主干路;五横路东段长度830.869m,红线宽30m,设计等级为主干路;三横路中段长度748.165m,红线宽30m,设计等级为主干路;纵四路长度1334.973m,红线宽24m,设计等级为次干路。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城镇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属于“鼓励类”中的“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分类中的“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所以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根据****委员会印发的《**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 号)中的相关规定,属于道路建设,根据该目录,本项目不在禁止目录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规划要求。
选址合理性: 1、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省**县屯城镇,根据“**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区三线”局部图”,可知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 2、 与《****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道路为**项目,根据《****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项目道路等级、行车速度、红线宽度、****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致。项目建设与《****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相符的。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道路工程进入运营期后,由于工程施工时期的临时占地区域进行了生态恢复,道路也完成了绿化工程,所以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此时已经显著减轻。 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加强对沿线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结构物、边坡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落实植被恢复计划。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最大限度缓解道路对周边产生的生态影响。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环境风险控制: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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