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冀政转征函〔2025〕656号
****政府:
**路网完善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4.0165公顷(其中耕地3.5226公顷、非耕农用地0.4939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0027公顷(非耕农用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0192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路网完善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