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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岩学院委学发〔2023〕3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小组审核讨论,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公示****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果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11月17日。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97-****010。
附件:****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认**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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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