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熊家庙一带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庆自然矿出示〔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厅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及进一步完善勘查开采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委托****组织对**省**县熊家庙一带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1、竞得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21MAEFXQ154K
3、竞得人法定代表人:方子豪
4、竞得人注册地址:**省**市****社区驿东路199号1幢第3户
5、成交时间:2025年11月12日
6、成交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面积及范围坐标:
面积:0.0064平方公里。允许开采量:85m3/d,出让年限:10年。
区域坐标:
|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
| 1 | ****358.6670 | 469990.0980 |
| 2 | ****358.6670 | 470150.0980 |
| 3 | ****198.6670 | 470150.0980 |
| 4 | ****198.6670 | 469990.0980 |
三、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1、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95.192万元)。
2、缴纳时间及方式: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缴纳成交价或出让收益。
四、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法规的规定,持相关资料向****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五、公示期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 27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探矿权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7日18: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管理科。
受理部门:********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4-****169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通讯地址:**市**区马莲河大道24号
邮政编码: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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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