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榔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榔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丽都路3号1、2幢236号
成交金额:1.63%(费率)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63%(费率)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6.95分
2、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榔桥镇榔黄路1号、****开发区箬帽路21号,联系电话:195****6980、199****8598。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榔桥镇榔黄路1号
联系方式:195****6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箬帽路21号
联系方式:199****8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吴工
电 话:195****6980、199****859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