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录播教室正常稳定运行,保障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录播教室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录播教室维修项目
2.项目内容:录播教室设备维修,具体包括:
(1)自动追踪功能修复与调试;
(2)线路检查、维修与更换。
3.说明:该录播教室采用的是**文香系列录播设备。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经年检合格,所投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按本次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提供维修服务的单位。
2.是“徽采云”商家。
3.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需有提供对公账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数量
我校将综合考虑报价、技术方案、服务质量与业绩等因素,按照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1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有2家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通过综合评议或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要求
1.方式:填报价单,盖章,密封。
2.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中午12:00前提供报价,逾期视为放弃。(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地点:派河大道与汤口路**向南200米****教务处。
4.投标文件接收人:辛老师电话:173****3511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相关电子设备维修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录播教室维修相关经验
2.按本公告要求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投标人附函内容(信封密封提交)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包含类似项目维修经验或相关证明);
2.响应本次询价的报价单(含自动追踪功能维修、线路维修等分项报价及总报价,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3.响应本次询价的维修方案或技术建议(可参考原附件1格式,说明维修方法、使用材料、预计效果等);(原件加盖公章)
4.法人联系电话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照原附件1);
6.《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参照原附件1);
7.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清楚注明“录播教室维修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11月17日17:00前
地点:****教务处(派河大道与汤口路**向南200米)
投标联系人:辛老师 173****3511
八、其他
1.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人工、设备、材料、运输、调试、税费、垃圾清运等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报价单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至询价人。标书代写
4.费用结算根据财政拨款支付进度。
5.在招标过程中,因项目规划进行调整,学校有权对招标进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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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